李元纮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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軼事典故
唐中宗年間,太平公主倚仗權勢,強奪佛寺碾硙,被告到雍州府衙。李元纮時任雍州司戶,將碾硙判還佛寺。雍州長史竇懷貞畏懼太平公主,命李元纮改判。李元纮道:“終南山或許可以移動,但此案判決絕對不能更改?!焙笠浴澳仙借F案”稱已經(jīng)判定、不可改變的案件。
人物生平
早年經(jīng)歷
李元纮年輕時謹慎篤厚,初授涇州司兵參軍,后歷任雍州司戶參軍、好畤縣令、潤州司馬。他政績突出,頗有聲譽。
累職升遷
開元年間,李元纮擔任萬年縣令。他征發(fā)賦役,以公允著稱,被擢升為京兆尹,并主持疏通三輔境內(nèi)河渠。當時,王公貴戚都在渠岸建立碾硙,使渠水不能流入下游民田。李元纮命吏卒將其拆毀,使民田得到灌溉,深受百姓稱頌。此后,他又歷任工部、兵部、吏部三部侍郎。
開元十三年(725年),戶部侍郎楊玚、白知慎因失職被貶為刺史,唐玄宗讓公卿大臣推薦可以接掌戶部的官員。百官大都推舉李元纮,唐玄宗便欲任命他為戶部尚書,卻因他資歷淺薄,受到宰相的勸阻,只得授他為中大夫、戶部侍郎。他上疏朝廷,陳奏時政得失,受到唐玄宗的表彰。
擔任宰相
開元十四年(726年),李元纮升任中書侍郎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,又加銀青光祿大夫,封清水縣男。當時,京官職田被廢置,便有朝臣建議在關中屯田,以充實國庫。李元纮奏道:“邊關百姓清閑,土地荒蕪,以剩余勞動力耕種荒田,能夠減少運輸,充實軍糧,因此設置屯田有益于國。但在關中,百官職田散居各地,百姓的私田都努力自耕,不能占取。如果設置屯田,就要公私相換,調發(fā)壯丁。調發(fā)勞役則家業(yè)荒廢,減免租稅則國賦欠缺,內(nèi)地設置屯田,自古未有,恐怕得不償失。”唐玄宗遂停止此議。
此前,吳兢擔任史官,編撰《唐書》、《唐春秋》,尚未完成便因守喪離職。他上疏皇帝,請求繼續(xù)修史,唐玄宗便讓他到集賢院撰書。開元十五年(727年),唐玄宗命張說致仕,并讓他在家中修史。李元纮認為不妥,便提議讓張說和吳兢同到史館撰修國史,既可做到保密,又可避免資料丟失。唐玄宗采納了他的建議。
李元纮與同列宰相的杜暹關系不睦,常在政事上產(chǎn)生分歧,以致紛爭不斷,引起唐玄宗的不滿。開元十七年(729年),唐玄免去李元纮的宰相之職,外放為曹州刺史。
晚年生活
此后,李元纮又調任蒲州刺史,卻因病離職,并以戶部尚書之職致仕。
開元二十一年(733年),李元纮被起復為太子詹事,但不到十日便因病去世,追贈太子少傅,謚號文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