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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詠史 其二》翻譯及注釋

清代李必恒

文成甫伏誅,五利夏親屬。爵祿尚可捐,何至棄骨肉。

天子而神仙,人苦不知足。汲黯言誠(chéng)戇,陛下內(nèi)多欲。

李必恒簡(jiǎn)介

唐代·李必恒的簡(jiǎn)介

清江蘇高郵人,字北岳,一字百藥。廩生。多病耳聾。宋犖為蘇撫,見(jiàn)其詩(shī),招入幕府,列為江左十五子之一,方欲以姓名薦達(dá),已短命而死。有《三十六湖草堂集》。

...〔 ? 李必恒的詩(shī)(17篇)